【检护民生】检察公益诉讼维护消费者权益——织密食药“防护网”,守住舌尖“安全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苏尼特右旗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在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我院第二检察部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对乌日根塔拉镇和朱日和镇内部分超市、药店等开展走访调研,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和社会关切。
开展调研走访,排查问题根源
在专项活动中,我院检察人员重点围绕超市中包装食品和散称食品的标签是否齐全、有无过期产品、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是否齐全、药品存放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药品陈列是否有分区明确标示、冷藏药品是否按规定保存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通过排查发现,部分经营者存在违规销售过期食品药品、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混合摆放等情形。


制发检察建议,守护民生民利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食品药品经营者的违规行为,不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对消费者身体健康存在安全隐患。检察机关针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查漏补缺,规范管理辖区内经营商户,营造让人民群众放心的消费环境。


开展宣传教育,助推溯源治理
在调研走访过程中,检察人员结合民事行政检察宣传月活动,向食品药品经营管理者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宣传检察职能,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强化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检察机关聚焦食品药品安全,运用“调研走访+检察建议+普法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筑牢经营者诚信经营理念,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助力源头治理,规范食品市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下一步,我院将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回头看”,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持续深入推进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效办好每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