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根据自治区编委和自治区检察院批复要求,2019年5月我院将原有的12个部门整合为5个内设机构,1个下设机构,即: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下设司法警察大队。
部门职责
(一)第一检察部。将之前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职能合并。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公诉、抗诉、复议、刑事申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案件管理、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等工作。联系电话:0479-7220569
主任:周萨仁 副主任:刘娜、乌云塔娜
(二)第二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含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保护领域的刑事检察工作)。联系电话:0479-7220566
主任:照娜 副主任:特日格勒
(三)第三检察部。将之前的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人民监督员(新增)和检察技术室等工作职能整合。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受理控告、举报、申诉,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法律政策研究、人民监督员、检察技术等工作。联系电话:0479-7220568
主任:苏乙拉 副主任:照日格图
(四)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协调管理新闻宣传、国有资产、物资装备管理和计划财务工作、信息化建设、翻译等工作。联系电话:0479-7210952
负责人:李晖 副主任:张耀杰
(五)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队伍建设、思想建设、文化建设、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工作、检务督察工作。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联系电话:0479-7225868
主任:高原
(六)司法警察大队。负责办案场所警戒、人员押解和看管等警务事项。联系电话:0479-7220562
队长:佈和 教导员:巴雅尔 副队长:乌兰图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