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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她”权益 | “支持起诉+”为民生兜底——让检察温度可感可知
时间:2026-04-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守护“她”权益 | “支持起诉+”为民生兜底——让检察温度可感可知

“新年快乐!”大年初一清晨,检察官手机屏幕亮起——一条来自当事人的新年问候短信映入眼帘。简单几字,却让承办检察官真切感受到:民事检察,作为直接守护民生的“兜底”保障力量,最大的认可莫过于得到群众沉甸甸的信任!

受案析理:拨开迷雾明案情

王某(化名)与丈夫张某(化名)于2013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小花(化名)。起初二人感情和睦,直到2022年,小花被确诊患有先天性癫痫症,经诊断该病遗传于母亲。随着家庭医疗支出逐年增加,矛盾日益凸显,张某欲另寻配偶生育健康子女。2025年5月,张某为达离婚目的,以办理房产过户为由,哄骗智力偏低的王某签订《离婚协议书》,还让其“净身出户”,口头承诺不会抛弃家庭并尽快复婚,王某深信不疑,还配合办理了离婚登记。半年过去,王某见复婚无望才意识到被骗,向姐姐求助。同年12月底,王某姐姐以诱导离婚、财产分割不公为由,向苏尼特右旗妇联求助。旗妇联积极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因多次调解无果,依托与我院签订的“保护妇女权益”支持起诉+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将线索移送至我院。

承办检察官迅速对接妇联了解案情,并约谈双方当事人全面核实事实。经审查,王某存在语言表达障碍,维权能力较弱,财产权利受到侵害却因取证和诉讼能力不足难以维权,符合支持起诉条件,依法立案受理。

履职重点:弥合裂痕促和谐

受案后,检察机关依职权启动调查核实程序,通过询问双方当事人、走访家属及社区工作人员、调取婚姻登记档案材料等方式全面还原案件事实,开展权益受损评估。经调查发现,王某从未进行残疾评定,检察官协调其户籍所在地残联,帮助其完成评定并办理残疾证,经鉴定为智力三级残疾,为后续维权固定关键证据。

经评估认为,虽然《民法典》未对智力残疾人婚姻作出禁止性规定,但其婚姻自主权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张某未履行夫妻扶养义务和监护职责,利用王某智力缺陷,以欺骗方式达成离婚目的,且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归属的约定明显不公,具备欺诈性质,损害弱势妇女的合法权益,符合《民法典》关于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及请求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检察机关依法可以支持其提起诉讼。

意外转机:那份“割舍不下”的亲情

检察官在办案中了解到王某离婚后一直未见到女儿小花,便主动联合旗妇联、社区工作人员陪同探望,发现小花对母亲极度依恋,王某与公婆也感情深厚。临别之际,两位老人紧紧拥抱着曾经的儿媳,泪流满面,久久不舍……

这一幕,深深触动了在场每一个人,也引发了承办检察官的思考:若止步于支持起诉,案件终点将是法院判决重新分割财产、夫妻关系彻底破裂。从程序角度而言,案件似乎已具备结案条件,然而,这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尚有差距,走完法定流程却走不进群众心里,难以称得上真正的案结事了人和。

探望当日,张某父子主动到检察院表达复婚意愿,张某父亲含泪恳请检察机关“挽救这个家”。——这也为案件带来转机。了解到当事人双方有感情基础,检察官及时转变办案思路,以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以引导和解为突破口,采取“背对背”调解、“面对面”疏导的方式,引导双方解决产生矛盾的核心问题,经过耐心调解与情感疏导,双方深刻体会到13年婚姻的珍贵,以及完整家庭对孩子健康成长的意义,最终决定复婚。

听证+公正:加装权益保护“双保险”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我院于2026年1月18日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会上,承办检察官全面介绍案情,听证员围绕事实认定、女方权益保障等关键问题进行细致询问,引导树立夫妻间相互关爱、彼此扶助的正确价值观。张某当场承诺:名下房产过户至王某名下,复婚后善待妻子。经独立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尊重双方自愿复婚、重归于好更有利于家庭稳定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最终,两人在听证会现场自愿签下和解协议书。

为给王某合法权益提供双重保障,我院启动“检察和解+司法公证”模式。根据当事双方申请,与公证处协调开通“绿色通道”,对和解协议书进行公证,赋予其法律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至此,这件以离婚后财产分割矛盾开场的案件,以夫妻破镜重圆、为孩子营造完整家庭落幕。

破镜重圆:两份特殊的“礼物”

听证会后第二天,王某和张某带着崭新的结婚证,笑容满面地来到检察院,两人略显羞涩地递上喜糖时,脸上再无昔日的剑拔弩张,唯有破镜重圆的欢喜、重拾幸福的喜悦。双方家人各自送来锦旗,王某姐姐说:“感谢检察机关对弱势妇女群体权益的尽心守护”,张某父亲则紧握检察官的手说道:“你们耐心细致地办案,挽救了一个家庭”。一个案件,两面锦旗。这份承载着群众认可的心意,是对践行高质效检察履职的积极回应。

跟踪回访:关怀不止于办案

“过年好!最近情况怎么样?小花残疾证办下来没?”春节假期刚过,检察官拨通王某电话询问近况及小花残疾证办理情况。始于办案,不止于办案。鉴于家事纠纷具有反复性特点,我院坚持案后回访,以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承诺。办案中了解到小花因未办理残疾证无法享受相关福利的情况,积极对接残联协助办理,并联系社区将其纳入慰问名单,为“折翼幼苗”撑起成长晴空。3月5日,小花残疾证顺利办结,夫妻生活幸福稳定。

今后,我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紧扣民生重点、紧盯特定群体,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矛盾纠纷化解贯穿办案全过程,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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