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尼特右旗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五次集体学习会
5月22日上午,苏尼特右旗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五次集体学习会。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韦树飞主持,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点研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23次会议精神、全区及全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正反面典型案例;通报内蒙古自治区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学习《检察机关司法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汇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进步促进法》。随后,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干担当推动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落地见效”主题开展交流研讨。
会议强调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正确政治方向。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讲政治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上级党委及上级院决策部署上来,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聚焦主责主业,践行司法为民初心。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深耕核心业务,既守住法律监督底线,又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严守纪律规矩,筑牢廉洁从检防线。深化警示教育、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全院检察人员要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各项铁规禁令,将其作为依法履职的防火墙、践行政绩观的必修课、从严治检的硬标尺,坚决杜绝办案中的人情干扰、说情打招呼等行为。坚持纪律约束无例外,严格落实司法责任追究制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四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服务地区发展大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进步促进法》,立足苏右检察职能维护民族团结、助力边疆和谐稳定,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落地的具体行动,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苏右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