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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向党“献礼”
时间:2020-07-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71日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9周年。每逢建党、国庆、春节等重要节日,有些店铺门口都会不约而同地自发悬挂起国旗图个喜庆,以示庆祝、表达对国旗、对祖国的爱国之情,那随风飘扬的五星红旗也成为节庆期间一道亮丽的风景。这本是表达爱国之情缅怀先辈们的善举,然而,从往年节日悬挂国旗情况来看,存在很多问题,有些店铺甚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侵犯了国家利益。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捍卫国旗尊严、维护国家利益,进一步规范社会大众使用和悬挂国旗的行为,在“七一”建党日来临之际,苏尼特右旗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次全面深入排查辖区内的店铺是否规范使用和悬挂国旗的活动,用实际行动喜迎建党日、向党“献礼”。 

   经摸排发现,赛汉塔拉镇内共有63家店铺存在使用国旗不规范的情况。有的国旗悬挂不规范,有平挂、斜挂、直挂的;有无杆挂旗的、固定在大门上的;有的悬挂褪色、破损、不符合规格的国旗,所有这些,都有失严肃和庄重,难以让人产生自豪感。国旗代表国家的尊严、象征着国家的主权,是国家的主要标志之一。这些店铺的行为有损国旗尊严、致使国家利益受损。 

 

 

针对上述情况,我院及时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进行立案调查。在收集证据后,就国旗悬挂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积极与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进行诉前沟通,及时反馈摸排情况,督促其主动整改,并要求在“七一”建党日前将整改情况向我院反馈。

经我院督促履职后,相关部门主动履行监管职责,即时督促不规范使用和悬挂国旗的店铺进行整改,同时向上述店铺宣传普及《国旗法》等相关法律。截至目前,不规范使用和悬挂国旗情况已全面整改到位。该案件的成功办理,增强了群众的爱国意识与法律意识,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

   

检察官提醒

悬挂和使用国旗,应严格按照《国旗法》。不但在建党日、国庆,任何时候,都要庄重、严肃地对待国旗,切莫因乱挂让原本庄严的国旗受到亵渎。

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第十七条 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右旗人民检察院    


地址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      邮政编码:0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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